【2008-04-21】分店餐劵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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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21】分店餐劵管理办法
签发部门:财务部
适用对象:分店吧台员工
生效日期:2008-04-21
1、 各店从公司领餐券时,要办理领用手续。
2、 给顾客发券时,由服务员认真填写餐券发放登记表、台号、消费金额等;
3、 经理和发券服务员要在登记表上签字;
4、 各店餐券由吧台收银员统一管理,当现金一样妥善保管,如有遗失,由吧台负责赔偿;
5、 顾客用餐券消费时,销单消餐
6、 月底,将收回的餐券交公司财务,餐券金额要与报表上的金额相符。
适用对象:分店吧台员工
生效日期:2008-04-21
餐劵的管理办法
1、 各店从公司领餐券时,要办理领用手续。
2、 给顾客发券时,由服务员认真填写餐券发放登记表、台号、消费金额等;
3、 经理和发券服务员要在登记表上签字;
4、 各店餐券由吧台收银员统一管理,当现金一样妥善保管,如有遗失,由吧台负责赔偿;
5、 顾客用餐券消费时,销单消餐
6、 月底,将收回的餐券交公司财务,餐券金额要与报表上的金额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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