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01】收银员岗位责任制
【2013-10-01】收银员岗位责任制
签发部门:营运中心
适用对象:收银员
生效日期:2013-10-01
收银员岗位责任制度
责任领域 序号 责任制度内容、标准描述 奖罚条款 执行人
1、经济领域
1.1 电脑等吧台电器设备没有关闭。 处罚10元 分店经理
1.2 由于个人操作失误造成退菜。 按规定赔偿 分店经理
1.3 月底吧台商品进行全面盘点,如有盘亏由责任人赔偿 按进价赔偿 分店经理
李美玲
责任领域 # 责任制度内容、标准描述 奖罚条款 执行人
2、财务安全
2.1 顾客签单还款的单据没有及时还给顾客或当面撕掉处理,造成经济纠纷或经济损失,承担相应后果。 进行赔偿 分店经理
2.2 客人刷卡提现500元以下要经理同意,超出500元以上需要申请门店总经理同意,提现本人签字,未经申请造成损失操作人承担后果。(超出500元以上经理未经申请造成损失经理承担后果) 进行赔偿 分店经理
李美玲
2.3 储值卡充值要严格按公司规定的折扣充值,没有按公司规定的多充部份由责任人赔偿
进行赔偿 分店经理
李美玲
2.4 收账时,未让相应人员签“签收本”造成账单送后,无人响应,后果自负。 进行赔偿 分店经理
李美玲
2.5 月底做账未统计账单金额、不明确账单去向、分错账单、看账单是否和应收账款金额相否、未按程序操作、少账单、少金额由责任赔偿。 进行赔偿
分店经理
李美玲
2.6 所有相关财务单据(签单、付款单据、餐券、印章等)丢失、损坏,承担后果。 进行赔偿 分店经理
李美玲
2.7 吧台库零钱和100元。不能超过5000元,造成经济损失承担后果。 进行赔偿 分店经理
李美玲
2.8 因及时发现财务漏洞(如程序漏洞、监管空白),为公司挽回和避免重大经济损失。 奖励30元—200元 分店经理
李美玲
2.9 个人同意客人签单造成损失的,无法追回。(有服务费的分店去除服务费),300元以下按照全单8折赔偿,300元以上按照全单7折赔偿。 进行赔偿 分店经理
李美玲
2.10 未经授权或经理签字私自决定付款、借款、操作财务等,(包括借款打白条)造成经济损失则承担经济责任。 进行赔偿 分店经理
李美玲
2.11 送账时,带签收本,未将公司的正确汇款单位发给收款单位导致汇错款情况。 进行赔偿 分店经理
李美玲
责任领域 3 责任制度内容、标准描述 奖罚条款 执行人
3、食品安全
3.1 所有保质期的成品/(主要指烟酒水饮料等)过期、销售给顾客。(如果客人需要在外面购买,出现假的谁购买谁负责)
处罚20—50元 分店经理
李美玲
责任领域 4 责任制度内容、标准描述 奖罚条款 执行人
4.服务质量 4.1 顾客因为服务优秀、服务周到,表扬电话至公司总部。 奖励20元 分店经理
4.2 顾客因为基础服务“服务态度差、服务效率、无人接听订餐电话等投诉至公司总部。 处罚20元 分店经理
责任领域 5 责任制度内容、标准描述 奖罚条款 执行人
5、环境质量
5.1 公司人员检查区域环境优秀。 奖励20元 分店经理
陈细兵
5.2 公司人员检查区域环境较差 处罚20元 分店经理
陈细兵
5.3 环境设备设施出现损坏(如墙纸、家私等)找不到责任人,则承担责任。 处罚30元——300元 分店经理
陈细兵
责任领域 6 责任制度内容、标准描述 奖罚条款 执行人
6、财务操作程序
6.1 客人刷卡提现要经理同意,提现人签字,经理签字方可提现 处罚20—50元 分店经理
李美玲
6.2 未将存入银行单据当天找经理签字(经理休息除外) 处罚10元 分店经理
6.3 顾客签单还款的单据没有及时还给顾客或当面撕掉处理。 处罚20元 分店经理
李美玲
6.4 每月初未及时发给危会计发票汇总及开票明细 处罚10元 分店经理
6.5 未向上级批准私自多开发票。 处罚200元以上 分店经理
李美玲
6.6 所有相关财务单据(签单、付款单据、、餐券、等)保管不当。 处罚10元 分店经理
李美玲
6.7 收账时,未让相应人员签“签收本”。 处罚10元 分店经理
李美玲
发票、丢失根据造成损失的情况进行处罚 处罚20-100元
6.8 因个人原因造成开错票现象、造成错号、机打票与发票号不符。
(谁操作谁负责,以财务室提供为准) 处罚20元 分店经理
李美玲
6.9 每月保险柜少于5叠发票时,及时与危会计联系,如未及时联系,造成发票短缺现象
1号上午将上月开发票明细数据发邮件至交财务,并打印一张汇总表带到财务,发票存根要按顺序整理成册后一并带财务。
处罚30元 分店经理
李美玲
6.10 每用完一沓发票,未将开票数量、开票金额、退票数量、退票金额写在小纸片附带在发票上累计3沓已上, 处罚10元 分店经理
李美玲
6.11 吧台营业间未开厨打监控造成客人投诉、资源浪费、后果严重。 处罚20元 分店经理
李美玲
6.12 每月初未及时将支票金额、存入银行单据金额、营业日报表、应收账款、现金收支月报表、及酒水报表发给财务室 处罚10元 分店经理
李美玲
6.13 每初及时将支票金额、存入银行单据金额、营业日报表、应收账款、现金收支月报表、发票整理,及酒水报表发给财务室, 奖励20至50元 财务室
6.14 前厅收据报销前先申请经理需3方签字(收款人、交款人或领款人、经理审核无误并签字)携带相应发票、报账单据填写规范方可报销缺一不可
后厨数据报销前先申请经理需4方签字(收款人、交款人或领款人、班长认可、经理审核无误并签字)携带相应发票方可报销缺一不可 处罚30元 分店经理
李美玲
6.15 吧台库零钱和100元。不能超过5000元,但零钱不能不够一星期备用。 处罚20元 分店经理
李美玲
6.16 未经经理授权、签字私自决定付款、借款、操作财务等(借款需要使用正规的借条,如何人打白条一律不给) 处罚20元 分店经理
李美玲
6.17 每天做完签单未及时将账单分在相应信封,登在相应的账本上。登记错误(多登记、少登记、登记在其他客户) 处罚10元 分店经理
李美玲
6.18 签单需要每月一结算,如果到期不结算,收银员没有及时催收或者提醒责任人。 处罚10元 分店经理
李美玲
6.19 一人前去银行存钱。 处罚20元 分店经理
李美玲
责任领域 7 责任制度内容、标准描述 奖罚条款 执行人
个人行为规范
7.1 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公司实施有效 奖励30—50元 分店经理
李美玲
7.2 受到内部或外部书面表扬、感谢信、表彰报道、旗帜等 奖励50元 分店经理
李美玲
7.3 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好点子、好主意)被公司肯定和采纳。 奖励50——300元 分店经理
陈细兵
7.4 公司督导检查和联合督导检查个人卫生评优、受到公司人员点名表扬。 奖励20元。 分店经理
陈细兵
7.5 值班期间在吧台睡觉 处罚20元 分店经理
陈细兵
7.6 相互打听、讨论、比较工资。 处罚50元并降1级处理。 分店经理
李玲
7.7 出现违反《红蕃茄道德规范》的事件。 处罚金额/降职 郭老师
7.8 公司督导检查和联合督导检查个人卫生较差、没有做公共卫生。 处罚20元 分店经理
陈细兵
7.9 对顾客的言语、行为不当,造成负面影响。 处罚50元—300元 分店经理
陈细兵
7.10 仪容仪表不符合公司要求和行业要求。 处罚10元 分店经理
陈细兵
7.11 上班追打闹、讲脏话、大声喧哗讲话 处罚20元 分店经理
陈细兵
7.12 带、食饮料和食品进入餐厅行为。 处罚20元 分店经理
陈细兵
7.13 值班期间吧台无人接电话、电话不规范 处罚20元 分店经理
陈细兵
7.14 没有在指定的休息区休息、休息时躺在椅子上、批台布、抱枕头等 处罚20元 分店经理
陈细兵
7.15 上班手机登QQ,用吧台电脑上QQ空间、登QQ,淘宝网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处罚20元 分店经理
陈细兵
7.16 点菜时强行推销导致顾客不满/投诉。 处罚50元 分店经理
陈细兵
7.17 有房间不给顾客造成顾客不满、投诉,因设施设备摔坏没有给顾客包间(前提是没有提前向店经理汇报)。
因设施设备(如空调坏了、洗手间坏了等)损坏引起局部片区(如某个包间或某个区域等)暂停营业,没有及时(当餐)汇报店经理。 处罚30——100元。 分店经理
陈细兵
7.18 私用、带走餐厅财物、客用品(餐巾纸、抽纸、卷纸、餐桶、餐盒、红蕃茄打包带、一次性圆形筷子、餐具等)、浪费饭菜。 处罚10—50元 分店经理
适用对象:收银员
生效日期:2013-10-01
收银员岗位责任制度
责任领域 序号 责任制度内容、标准描述 奖罚条款 执行人
1、经济领域
1.1 电脑等吧台电器设备没有关闭。 处罚10元 分店经理
1.2 由于个人操作失误造成退菜。 按规定赔偿 分店经理
1.3 月底吧台商品进行全面盘点,如有盘亏由责任人赔偿 按进价赔偿 分店经理
李美玲
责任领域 # 责任制度内容、标准描述 奖罚条款 执行人
2、财务安全
2.1 顾客签单还款的单据没有及时还给顾客或当面撕掉处理,造成经济纠纷或经济损失,承担相应后果。 进行赔偿 分店经理
2.2 客人刷卡提现500元以下要经理同意,超出500元以上需要申请门店总经理同意,提现本人签字,未经申请造成损失操作人承担后果。(超出500元以上经理未经申请造成损失经理承担后果) 进行赔偿 分店经理
李美玲
2.3 储值卡充值要严格按公司规定的折扣充值,没有按公司规定的多充部份由责任人赔偿
进行赔偿 分店经理
李美玲
2.4 收账时,未让相应人员签“签收本”造成账单送后,无人响应,后果自负。 进行赔偿 分店经理
李美玲
2.5 月底做账未统计账单金额、不明确账单去向、分错账单、看账单是否和应收账款金额相否、未按程序操作、少账单、少金额由责任赔偿。 进行赔偿
分店经理
李美玲
2.6 所有相关财务单据(签单、付款单据、餐券、印章等)丢失、损坏,承担后果。 进行赔偿 分店经理
李美玲
2.7 吧台库零钱和100元。不能超过5000元,造成经济损失承担后果。 进行赔偿 分店经理
李美玲
2.8 因及时发现财务漏洞(如程序漏洞、监管空白),为公司挽回和避免重大经济损失。 奖励30元—200元 分店经理
李美玲
2.9 个人同意客人签单造成损失的,无法追回。(有服务费的分店去除服务费),300元以下按照全单8折赔偿,300元以上按照全单7折赔偿。 进行赔偿 分店经理
李美玲
2.10 未经授权或经理签字私自决定付款、借款、操作财务等,(包括借款打白条)造成经济损失则承担经济责任。 进行赔偿 分店经理
李美玲
2.11 送账时,带签收本,未将公司的正确汇款单位发给收款单位导致汇错款情况。 进行赔偿 分店经理
李美玲
责任领域 3 责任制度内容、标准描述 奖罚条款 执行人
3、食品安全
3.1 所有保质期的成品/(主要指烟酒水饮料等)过期、销售给顾客。(如果客人需要在外面购买,出现假的谁购买谁负责)
处罚20—50元 分店经理
李美玲
责任领域 4 责任制度内容、标准描述 奖罚条款 执行人
4.服务质量 4.1 顾客因为服务优秀、服务周到,表扬电话至公司总部。 奖励20元 分店经理
4.2 顾客因为基础服务“服务态度差、服务效率、无人接听订餐电话等投诉至公司总部。 处罚20元 分店经理
责任领域 5 责任制度内容、标准描述 奖罚条款 执行人
5、环境质量
5.1 公司人员检查区域环境优秀。 奖励20元 分店经理
陈细兵
5.2 公司人员检查区域环境较差 处罚20元 分店经理
陈细兵
5.3 环境设备设施出现损坏(如墙纸、家私等)找不到责任人,则承担责任。 处罚30元——300元 分店经理
陈细兵
责任领域 6 责任制度内容、标准描述 奖罚条款 执行人
6、财务操作程序
6.1 客人刷卡提现要经理同意,提现人签字,经理签字方可提现 处罚20—50元 分店经理
李美玲
6.2 未将存入银行单据当天找经理签字(经理休息除外) 处罚10元 分店经理
6.3 顾客签单还款的单据没有及时还给顾客或当面撕掉处理。 处罚20元 分店经理
李美玲
6.4 每月初未及时发给危会计发票汇总及开票明细 处罚10元 分店经理
6.5 未向上级批准私自多开发票。 处罚200元以上 分店经理
李美玲
6.6 所有相关财务单据(签单、付款单据、、餐券、等)保管不当。 处罚10元 分店经理
李美玲
6.7 收账时,未让相应人员签“签收本”。 处罚10元 分店经理
李美玲
发票、丢失根据造成损失的情况进行处罚 处罚20-100元
6.8 因个人原因造成开错票现象、造成错号、机打票与发票号不符。
(谁操作谁负责,以财务室提供为准) 处罚20元 分店经理
李美玲
6.9 每月保险柜少于5叠发票时,及时与危会计联系,如未及时联系,造成发票短缺现象
1号上午将上月开发票明细数据发邮件至交财务,并打印一张汇总表带到财务,发票存根要按顺序整理成册后一并带财务。
处罚30元 分店经理
李美玲
6.10 每用完一沓发票,未将开票数量、开票金额、退票数量、退票金额写在小纸片附带在发票上累计3沓已上, 处罚10元 分店经理
李美玲
6.11 吧台营业间未开厨打监控造成客人投诉、资源浪费、后果严重。 处罚20元 分店经理
李美玲
6.12 每月初未及时将支票金额、存入银行单据金额、营业日报表、应收账款、现金收支月报表、及酒水报表发给财务室 处罚10元 分店经理
李美玲
6.13 每初及时将支票金额、存入银行单据金额、营业日报表、应收账款、现金收支月报表、发票整理,及酒水报表发给财务室, 奖励20至50元 财务室
6.14 前厅收据报销前先申请经理需3方签字(收款人、交款人或领款人、经理审核无误并签字)携带相应发票、报账单据填写规范方可报销缺一不可
后厨数据报销前先申请经理需4方签字(收款人、交款人或领款人、班长认可、经理审核无误并签字)携带相应发票方可报销缺一不可 处罚30元 分店经理
李美玲
6.15 吧台库零钱和100元。不能超过5000元,但零钱不能不够一星期备用。 处罚20元 分店经理
李美玲
6.16 未经经理授权、签字私自决定付款、借款、操作财务等(借款需要使用正规的借条,如何人打白条一律不给) 处罚20元 分店经理
李美玲
6.17 每天做完签单未及时将账单分在相应信封,登在相应的账本上。登记错误(多登记、少登记、登记在其他客户) 处罚10元 分店经理
李美玲
6.18 签单需要每月一结算,如果到期不结算,收银员没有及时催收或者提醒责任人。 处罚10元 分店经理
李美玲
6.19 一人前去银行存钱。 处罚20元 分店经理
李美玲
责任领域 7 责任制度内容、标准描述 奖罚条款 执行人
个人行为规范
7.1 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公司实施有效 奖励30—50元 分店经理
李美玲
7.2 受到内部或外部书面表扬、感谢信、表彰报道、旗帜等 奖励50元 分店经理
李美玲
7.3 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好点子、好主意)被公司肯定和采纳。 奖励50——300元 分店经理
陈细兵
7.4 公司督导检查和联合督导检查个人卫生评优、受到公司人员点名表扬。 奖励20元。 分店经理
陈细兵
7.5 值班期间在吧台睡觉 处罚20元 分店经理
陈细兵
7.6 相互打听、讨论、比较工资。 处罚50元并降1级处理。 分店经理
李玲
7.7 出现违反《红蕃茄道德规范》的事件。 处罚金额/降职 郭老师
7.8 公司督导检查和联合督导检查个人卫生较差、没有做公共卫生。 处罚20元 分店经理
陈细兵
7.9 对顾客的言语、行为不当,造成负面影响。 处罚50元—300元 分店经理
陈细兵
7.10 仪容仪表不符合公司要求和行业要求。 处罚10元 分店经理
陈细兵
7.11 上班追打闹、讲脏话、大声喧哗讲话 处罚20元 分店经理
陈细兵
7.12 带、食饮料和食品进入餐厅行为。 处罚20元 分店经理
陈细兵
7.13 值班期间吧台无人接电话、电话不规范 处罚20元 分店经理
陈细兵
7.14 没有在指定的休息区休息、休息时躺在椅子上、批台布、抱枕头等 处罚20元 分店经理
陈细兵
7.15 上班手机登QQ,用吧台电脑上QQ空间、登QQ,淘宝网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处罚20元 分店经理
陈细兵
7.16 点菜时强行推销导致顾客不满/投诉。 处罚50元 分店经理
陈细兵
7.17 有房间不给顾客造成顾客不满、投诉,因设施设备摔坏没有给顾客包间(前提是没有提前向店经理汇报)。
因设施设备(如空调坏了、洗手间坏了等)损坏引起局部片区(如某个包间或某个区域等)暂停营业,没有及时(当餐)汇报店经理。 处罚30——100元。 分店经理
陈细兵
7.18 私用、带走餐厅财物、客用品(餐巾纸、抽纸、卷纸、餐桶、餐盒、红蕃茄打包带、一次性圆形筷子、餐具等)、浪费饭菜。 处罚10—50元 分店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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