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01】总部人员到店协助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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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01】总部人员到店协助管理规范
签发部门:总经办
适用对象:总部人员
生效日期:2013-10-01
总部人员到店协助管理规范
一、 目的
为了保证店面的正常运营,规范总部人员到店协助的具体流程,明确需遵守的各项准则,特制订此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总部到分店协助人员
三、 协助规范
1. 公司总部人员根据营运中心的需要,以部门为整体抽调1人到店面进行协助;
2. 营运中心经理确认需要人数,分派给各部门(各部门包含:营运中心、人力资源中心、产品中心、置业中心、综合管理中心、内控部和招聘部),各部门需给予明确的回复;
3. 当所需人数较少时,由营运中心经理按照轮流制原则对各部门提出要求(比如8月2日店面需要2人,可对产品中心和人力资源中心提出人员要求,其他部门可不要求;8月3日需求3人,则产品中心和人力资源中心不需要提供人员,由其他部门提供)
4. 总部人员到店协助时间为17:00—21:00,由营运中心经理登记考勤和进行记录;总部人员需遵守店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工作区域和工作任务由所在店面店经理进行分配;
四、 奖惩
1. 所有到店协助的总部人员享受每次30元的补助,每月进行结算;
2. 总部人员出现迟到10分钟以上、违反店面规章制度,不服从店面经理安排的(主管及主管以上级别投诉)、中途私自离开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10-30元的罚款;
3. 总部各部门需按照营运中心经理的需求进行人员调配,出现不回复、不配合、不抽调人员协助的给予10-30元的罚款(处罚对象为各部门的总监;特殊情况可不进行罚款,需提前告知营运中心经理,是否为特殊情况由营运总监进行认定);
4. 此规章制度由营运中心进行及时的更新、执行,由总经理助理根据营运经理提供的意见进行奖罚。
适用对象:总部人员
生效日期:2013-10-01
总部人员到店协助管理规范
一、 目的
为了保证店面的正常运营,规范总部人员到店协助的具体流程,明确需遵守的各项准则,特制订此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总部到分店协助人员
三、 协助规范
1. 公司总部人员根据营运中心的需要,以部门为整体抽调1人到店面进行协助;
2. 营运中心经理确认需要人数,分派给各部门(各部门包含:营运中心、人力资源中心、产品中心、置业中心、综合管理中心、内控部和招聘部),各部门需给予明确的回复;
3. 当所需人数较少时,由营运中心经理按照轮流制原则对各部门提出要求(比如8月2日店面需要2人,可对产品中心和人力资源中心提出人员要求,其他部门可不要求;8月3日需求3人,则产品中心和人力资源中心不需要提供人员,由其他部门提供)
4. 总部人员到店协助时间为17:00—21:00,由营运中心经理登记考勤和进行记录;总部人员需遵守店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工作区域和工作任务由所在店面店经理进行分配;
四、 奖惩
1. 所有到店协助的总部人员享受每次30元的补助,每月进行结算;
2. 总部人员出现迟到10分钟以上、违反店面规章制度,不服从店面经理安排的(主管及主管以上级别投诉)、中途私自离开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10-30元的罚款;
3. 总部各部门需按照营运中心经理的需求进行人员调配,出现不回复、不配合、不抽调人员协助的给予10-30元的罚款(处罚对象为各部门的总监;特殊情况可不进行罚款,需提前告知营运中心经理,是否为特殊情况由营运总监进行认定);
4. 此规章制度由营运中心进行及时的更新、执行,由总经理助理根据营运经理提供的意见进行奖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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