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27】关于员工消费用餐管理制度
【2012-04-27】关于员工消费用餐管理制度
签发部门:营运中心
适用对象:全体员工
生效日期:2012-04-27
为规范分店就餐环境和秩序,保障顾客和公司利益,加强分店规范化管理,结合分店存在员工在餐厅加工菜品等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 员工消费就餐着装要求:
前厅服务员、后厨师傅必须着自己衣服才能在餐厅就餐,违反一次当事人罚20元。
2、 员工在餐厅消费就餐享受的折扣:
平时消费享受全单8折。
结婚宴请享受全单6.8折(甲鱼可打5折,但结账时全单按6.8折结算,账单店经理签字后交由门店总经理签字,并返回甲鱼1.8折的价钱给婚宴承办者)。
婚宴只允许带酒水、饮料、香烟、零食带入餐厅。
3、 违规处罚规定:
禁止员工将私人的菜品和原料储存在餐厅的冰箱,以及将鱼等放在餐厅,违规一次当事人罚50——100元。
禁止将后厨的各种原料、酱料等私自带出,违反一次当事人罚50——100元。
禁止后厨师傅开小灶(凡是没有和职工餐放在一起的菜品、或后厨师傅单独炒(如快过保质期、或份量太小)的菜品,被人私藏、私自食用),违规一次当事人罚50——100元。
任何时候禁止带成品(如凉菜、加工好的菜等)带入餐厅,违规一次当事人罚50——100元。
禁止加工任何菜品,违规一次当事人和操作者罚50——100元。
员工在餐厅消费,后厨师傅必须按照菜品标准化操作(包括份量等),违规一次当事人罚50——100元。
凡是出现上述问题,被人检举和公司人员检查发现,除了当事人要给予处罚,店经理和班长还须承担领导责任,店经理和班长各罚100元。
对于违规现象分店任何员工以电话、短信、意见箱等方式并以实名制的形式举报到总经理办公室——郭老师处(手机:13341150358,座机:010—88117563转分机号606),对于举报者给予重奖,奖励200元,公司绝对保护举报人的信息。
适用对象:全体员工
生效日期:2012-04-27
关于员工消费用餐管理制度
为规范分店就餐环境和秩序,保障顾客和公司利益,加强分店规范化管理,结合分店存在员工在餐厅加工菜品等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 员工消费就餐着装要求:
前厅服务员、后厨师傅必须着自己衣服才能在餐厅就餐,违反一次当事人罚20元。
2、 员工在餐厅消费就餐享受的折扣:
平时消费享受全单8折。
结婚宴请享受全单6.8折(甲鱼可打5折,但结账时全单按6.8折结算,账单店经理签字后交由门店总经理签字,并返回甲鱼1.8折的价钱给婚宴承办者)。
婚宴只允许带酒水、饮料、香烟、零食带入餐厅。
3、 违规处罚规定:
禁止员工将私人的菜品和原料储存在餐厅的冰箱,以及将鱼等放在餐厅,违规一次当事人罚50——100元。
禁止将后厨的各种原料、酱料等私自带出,违反一次当事人罚50——100元。
禁止后厨师傅开小灶(凡是没有和职工餐放在一起的菜品、或后厨师傅单独炒(如快过保质期、或份量太小)的菜品,被人私藏、私自食用),违规一次当事人罚50——100元。
任何时候禁止带成品(如凉菜、加工好的菜等)带入餐厅,违规一次当事人罚50——100元。
禁止加工任何菜品,违规一次当事人和操作者罚50——100元。
员工在餐厅消费,后厨师傅必须按照菜品标准化操作(包括份量等),违规一次当事人罚50——100元。
凡是出现上述问题,被人检举和公司人员检查发现,除了当事人要给予处罚,店经理和班长还须承担领导责任,店经理和班长各罚100元。
对于违规现象分店任何员工以电话、短信、意见箱等方式并以实名制的形式举报到总经理办公室——郭老师处(手机:13341150358,座机:010—88117563转分机号606),对于举报者给予重奖,奖励200元,公司绝对保护举报人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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