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10】联合督导工作制度
【2012-06-10】联合督导工作制度
签发部门:营运中心
适用对象:参与联合督导人员
生效日期:2012-06-10
联合督导工作制度
1. 联合督导工作时间
2 联合督导纪律制度
l 督导人员须准时准点到达督导分店,也可根据需求提前到达分店。迟到10分钟内罚20元,10—30分钟罚50元,以签到表为准。
l 未经直接上级批准不得早退、不参加会议或中途退场离店,处罚50元,
l 8:30之前签到的督导人员一共可报销两辆办公室至分店(或相应距离)的单程出租车费。
l 如果因故不能参加联合督导,需提前向自己的直接上级请假,并由直接上级协调安排顶替人员。若某部门实在协调不开将出现空缺,则需要各中心总监在前一天向总经理说明情况。若未请假出现空缺,则当事人(督导人员未向直接上级请假的处罚督导人员、督导人员请假了但中心总监未向总经理报告导致出现空缺的处罚中心总监)处罚100元。
l 会议中手机关机或调成振动、静音,如果有事需离开、或接打电话、接打电话必须室外处理、需要和会议主持人打招呼同意方可离开,违反会议纪律的每次扣20元。
l 会议中开小会(说话)、睡觉等处罚20元。
l 必须按照公司工作服制度着工作服人员:郭海燕、丁一、李美玲、郭丽红、李壮、陈细兵、陈红、李新成,未着工作服处罚50元。
l 会议发言时间:财务组30分钟,前厅组15分钟、后厨组15分钟、人力组15分钟。超时会后与当时人再沟通
l 发言内容主要体现在共同问题上,自行能够解决的问题自己会下解决。
l 联合督导时间不得提前透露。
l 对以上制度执行不力导致其他部门不忙或投诉处罚执行人20元。
l 以上纪律要求同样适用于分店参加联合督导会议的管理人员和员工。
适用对象:参与联合督导人员
生效日期:2012-06-10
联合督导工作制度
1. 联合督导工作时间
时间 | 督导项目 | 负责人 |
8:30 | 第一批签到 | 陈细兵、李壮、刘之元、周震、杨艳、李美玲、胡勤英、蔡军 |
8:30—9:30 | 前厅昨晚收尾工作检查。 | 陈细兵 |
后厨收尾及原料储存工作检查。 | 周震、杨艳 | |
原料验收工作检查。 | 李美玲、胡勤英、蔡军、李壮、刘之元 | |
9:30—10:00 | 早餐 | |
10:00 | 第二批签到 | 陈红、周艳芳 |
10:00—13:00 | 寝室检查。 | 陈红、周艳芳 |
员工动态、人事工作检查等。 | 陈红、周艳芳 | |
财务(吧台、库管等)检查。 | 李美玲、胡勤英 | |
前厅后厨餐中工作检查。 | 周震、杨艳、陈细兵 | |
13:00 | 午餐 | |
14:00—16:00 | 前厅中午下班后收尾工作检查。 | 陈细兵 |
15:00 | 第三批签到 | 丁一、郭丽红 |
15:00—16:00 | 前厅后厨视觉维修检查。 | 丁一、郭丽红、陈细兵、周震 |
16:00 | 联合督导反馈(反馈之前需准备好检查得分和发言)。 | 全体人员 |
2 联合督导纪律制度
l 督导人员须准时准点到达督导分店,也可根据需求提前到达分店。迟到10分钟内罚20元,10—30分钟罚50元,以签到表为准。
l 未经直接上级批准不得早退、不参加会议或中途退场离店,处罚50元,
l 8:30之前签到的督导人员一共可报销两辆办公室至分店(或相应距离)的单程出租车费。
l 如果因故不能参加联合督导,需提前向自己的直接上级请假,并由直接上级协调安排顶替人员。若某部门实在协调不开将出现空缺,则需要各中心总监在前一天向总经理说明情况。若未请假出现空缺,则当事人(督导人员未向直接上级请假的处罚督导人员、督导人员请假了但中心总监未向总经理报告导致出现空缺的处罚中心总监)处罚100元。
l 会议中手机关机或调成振动、静音,如果有事需离开、或接打电话、接打电话必须室外处理、需要和会议主持人打招呼同意方可离开,违反会议纪律的每次扣20元。
l 会议中开小会(说话)、睡觉等处罚20元。
l 必须按照公司工作服制度着工作服人员:郭海燕、丁一、李美玲、郭丽红、李壮、陈细兵、陈红、李新成,未着工作服处罚50元。
l 会议发言时间:财务组30分钟,前厅组15分钟、后厨组15分钟、人力组15分钟。超时会后与当时人再沟通
l 发言内容主要体现在共同问题上,自行能够解决的问题自己会下解决。
l 联合督导时间不得提前透露。
l 对以上制度执行不力导致其他部门不忙或投诉处罚执行人20元。
l 以上纪律要求同样适用于分店参加联合督导会议的管理人员和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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