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10】分店经理、副经理岗位责任制度(一到四部分)
【2012-10-10】分店经理、副经理岗位责任制度(一到四部分)
签发部门:营运中心
适用对象:分店高管
生效日期:2012-10-10
适用对象:分店高管
生效日期:2012-10-10
分店经理、副经理岗位责任制度
说明:一至九是绩效结果,十至十二是程序,十三是个人行为规范。责任领域 | # | 责任制度内容、标准描述 | 奖罚条款 | 执行人 |
1、经济 效益 | 1.1 | 完成公司当月定的经济指标(百分比净营业额指标)。 | 奖励200元 | 丁一 |
1.2 | 该店员工或管理人员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如消防、卫生防疫、环保、员工安全),为集体挽回经济损失 | 奖励100元——500元 | 丁一 | |
1.c | 下班后无人时,无需运转的空调、照明灯、打印机、排风扇等电器和天燃气未关闭,根据电率情况不同处理。 | 处罚20——100元 | 陈细兵 |
责任领域 | # | 责任制度内容、标准描述 | 奖罚条款 | 执行人 |
2、人力 资源 | 2.1 | 连续三个月员工流失率平均不高于8%。 | 奖励300——600元 | 陈细兵 |
2.2 | 当月内部介绍或社招员工达到3个(满1个月并签订劳动合同、岗位不限)奖励100元,招到5个奖励200元。 | 奖励100——200元 | 陈红 | |
2.3 | 分店经理自己积极进行内部员工介绍(保洁、洗碗、保安、库管等辅助岗位人员,及其他前厅、后厨岗位人员)。 | 奖励200元——500元 | 陈红 | |
2.4 | 培养管理人员、吧台,通过了人力资源部组织的考核转正,并输送到其他分店或在本店(部长和吧台奖励200元,领班/主管奖励300元,楼面经理奖励400元)。 | 奖励200——400元 | 陈红 | |
2.a | 三个月员工流失率累计超过14人(阜成路店16人),前厅第一负责人承担领导责任。 | 停职3个月 | 丁一 | |
2.b | 12个月内第二次出现连续三个月员工流失率累计超过14人(阜成路店16人),前厅第一负责人承担领导责任。 | 降职处理 | 丁一 | |
2.c | 同一天离职员工超过三个及以上。 | 处罚100元 | 陈细兵 | |
2.d | 出现3人及以上员工旷工事件 | 处罚100—500元 | 陈细兵 |
责任领域 | # | 责任制度内容、标准描述 | 奖罚条款 | 执行人 |
3、安全 与健康 | 3.1 | 每月消防安全知识考试、提问成绩80%的员工通过 | 奖励50元 | 陈细兵 |
3.a | 宿舍由于管理不善(因员工做饭、私自接拉电线插座、漏气、抽烟等)造成安全隐患(50—200元)和安全事故(200—500元。 | 处罚50元——500元 | 陈细兵 | |
3.b | 店内员工在外宿租房,未提交安全声明书。 | 处罚50元 | 陈细兵 | |
3.c | 新员工健康证办理不及时(新员工最迟不超过15天),老员工不得出现健康证过期。 | 处罚50元 | 陈细兵 | |
3.d | 每月进行一次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有书面记录) | 处罚50元 | 陈细兵 | |
3.e | 由于管理不当(如灭火器过期、消防器材损坏、消防通道遮挡等)造成安全隐患。 | 处罚50元——200元 | 陈细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