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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01】红蕃茄工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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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由 Admin 周五 三月 22, 2013 4:16 pm

签发部门:人力资源中心
适用对象:全体员工
生效日期:2013-01-01
红蕃茄内部工伤管理办法

一、 目的
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为规范公司内部员工关于工伤事故的处理流程,明确工伤事故的处理及相关适用情况,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二、 适用对象
公司未买保险的所有员工
三、 工伤认定
1. 下列情形之一,都属于工伤事故范畴:
(一)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五)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纳入工伤事故的申报范围:
(一) 因不服从上级指派安排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二) 未经任何授权、许可便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三) 违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四) 从事不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伤亡事故;
(五) 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六) 醉酒而导致伤亡的;
(七)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 工伤种类:
a) 按安全事故严重程度,工伤可分为轻伤、伤残、死亡等种类。
b) 按类型可分为: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的工伤,②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
4. 工伤认定部门:
(一) 轻伤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发生的治疗费用,由公司人力资源中心人事部负责认定;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发生的住院费用,由公司人力资源中心组织总经理部门共同商讨认定;
(二) 伤残
 工伤员工伤残达到《<新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的相应等级,由相关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公司、员工、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履行协助工伤调查和提供证据的义务。
四、 工伤事故的申报程序:
1. 申报责任:
 分店经理承担本店员工的工伤、安全事故的申报责任,工伤事故一个小时内,工伤员工所在门店经理或班长根据伤势及时作出处理,救治工伤员工(必须由管理人员亲自带领员工去就诊);若伤势轻微(只需做伤口处理休息3天(含)以内即可的),店经理可不进行申报,等处理完毕后,按工伤报销流程报销备案即可;
 若伤势严重(3天以上不能工作的),店经理需在1小时内向人力资源中心经理或门店总经理汇报(先电话汇报)备案,因迟报、瞒报所致的事故责任增加部分由分店经理承担。
2. 申报内容:
 事故(疾病)人的姓名、年龄;
 事故(疾病)人的到岗工作时间;
 事故前的具体工作部门及工作性质;
 事故发生时的具体岗位或具体位置;
 工伤的伤势程度的初步估计;
 是否已住院、医院名称及地址。
3. 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伤害的申报:
(一) 假如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申报程序如下:
 员工要保护现场,最好记住机动车牌号(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最好用手机拍下来),并第一时间打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报警(也可打110报警求助电话),在交警未到之前,千万要保护好现场,以便交警进行交通事故认定;
 报警完毕后,紧接着打电话通知本部门上级(一定是店经理或者后厨班长),让他们第一时间亲自到现场协助处理;
 店经理和后厨班长接到员工发生事故伤害消息后,要立即前往现场协助员工处理,并电话通知人力资源中心经理或者门店总经理备案,如果情况非常严重,有需要的话人力资源中心经理或者门店总经理也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协助;
备注:如果当事人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申报,后续因手续不齐导致费用无法报销,
责任将自负。

五、 工伤事故医疗补偿程序及标准:
1. 当确定为工伤,并完全治疗结束后,由分店经理负责提交《工伤事故报告》和《工伤事故补偿申请表》,报告模版如下:
工伤事故报告
XX分店XX部门XX员工于XX时间因XX原因受伤及受伤情况,在XX医院经医生建议的治疗情况及休息情况(另附医生开具的休假条),共花费的医疗费用为XX,手续齐全,并由XX部门已确定为工伤。
本人签字:
证明人签字:
后厨班长签字:
前厅经理签字:
X年X月X日
2. 将纸质版工伤事故报告、工伤事故补偿申请表和医疗费用单及医生诊断证明和休假证明一起提交到人力资源中心人事部,由人事部统一进行报销;
3. 如果就医医院非企业规定的医院、使用高档及进口药品、营养药品或者开药超量等,医药费的报销比例相应减少、营养药品不予以报销;
4. 各店就医医院规定(医院不在下列范围内需申请):
分店 就医医院
万寿路 万寿路社区医院/水利医院/301医院/空军总医院/304附属医院
三里河 北京核工业医院/海军总医院/复兴医院
鸟巢店 慧忠北里社区医院/安贞医院/大屯医院
裕惠店 八里庄社区医院/空军总医院/304附属医院/301医院/水利医院

5. 工伤事故补偿标准:
(一) 轻伤
1)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的工伤:
有医生开具诊断证明和休假证明,未盖章无效(若没有医生开具的休假证明,则无法享受以下工伤带薪工资):
 休假≤3天的:公司报销80%的医药费,休假期间享受带薪假工资(按年假工资计算方式);
 3<休假≤7天的:公司报销80%的医药费,休假期间发本人综合工资的80%;(综合工资*80%*休假天数)
 7<休假≤15天的:公司报销80%的医药费,休假期间发本人综合工资的70%;(综合工资*70%*休假天数)
 15<休假≤30天的:公司报销80%的医药费,休假期间发本人综合工资的60%;(综合工资*60%*休假天数)
 休假>30天的:公司报销80%的医药费,休假期间发本人综合工资的50%(综合工资*50%*休假天数)
2) 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
如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交通事故伤害的:除了需要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和休假证明外,还必须要有交通机关开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非本人主要责任),若没有交通机关开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则无法认定为工伤,企业不予以任何补偿;若符合以上条件,则:
 符合工伤期间的医疗费用80%报销;
 休假期间工资同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的工伤带薪补助标准一致;
备注:如果事故责任方已作出以上赔偿,公司不再重复给予补偿;
(二) 伤残
指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如果员工工伤达到伤残等级,参照国家《新工伤保险条例2011》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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