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01】分店员工手册——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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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01】分店员工手册——奖惩制度
签发部门:人力资源中心
适用对象:分店员工
生效日期:2008-01-01
一、 奖励
公司对改进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有突出贡献,或者在餐厅日常的工作中,创造出优异成绩者将进行奖励。奖励条款包括:表扬、嘉奖、奖励、计功和计大功。
1、 表扬:员工具备下列行为之一者,在例会上公开给予口头表扬:
①能出色完成某一项具体工作,表现优异者;
②工作不断进步,积极进取者;
③对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者;
④能自觉遵守各项制度者;
⑤能随时为酒店着想、厉行节约者;
⑥助人为乐,堪为表率者;
⑦协作精神强、团结同事者。
2、 嘉奖:员工做到如下事项之一者,给予嘉奖加分1~3分:
①全月全勤,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工作效率高,努力钻研业务技术,技术不断提高;
②爱护公物,有显著效果者;
③精打细算,厉行节约,控制成本成绩显著者;
④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卓有成效者;
⑤调解较大纠纷而息事宁人或劝同事遵纪守法,堪为表率者;
⑥团结友爱,互助协作,团队精神强,堪为表率者;
⑦拾金不昧,价值百元以上者。
3、 奖励
①员工征文:征文被评选收录到指定内部刊物上,按照被评选上的等级奖励不同的奖金。
②文艺活动:每年在十一/中秋晚会、春节联欢晚会上表演的节目获得优秀奖,公司将给予现金奖励。
③运动会:公司每年五一期间举行运动会,在运动会上取得团体项目或单项名次时,公司给予现金奖励。
④优秀员工奖:公司每月按照各员工的岗位职责进行考核,年终进行评比,被评为优秀员工者,将受到公司的荣誉及物质奖励。
⑤员工招聘:除人力资源中心以外的员工介绍人员到分店工作,公司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参照《员工招聘奖励补充条款》。
4、 计功
员工具备如下行为之一,给予记功一次,并给予3分以上不等的加分:
①工作中自觉***,技术精进,在本岗位创造优异成绩者;
②全年从未迟到、早退及请假而工作勤奋者;
③积极钻研技术,从事技术革新,创新产品,改革设备卓有成效者;
④优质服务,全月无事故并受到顾客表扬5次以上,为酒店创造良好的声誉者;
⑤及时检举或制止员工舞弊,盗窃行为,因而减少或防止酒店损失者;
⑥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5、 计大功
员工具备如下行为之一,给予记大功一次,并给予10分以上不等的加分:
①遇有重大事故或灾害时,为保护餐厅财产和顾客生命安全见义勇为积极出力者;
②当餐厅面临重大困难时,勇挑重担者;
③为餐厅的经营管理及发展出谋划策,卓有成效,使酒店生意兴隆,得以迅速发展者;
④其它方面对酒店有重大贡献者。
二、 处罚
员工若因个人过错、失误或管理不善导致公司经营损失、财产损失、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隐患或损失,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惩罚,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处罚方式包括:警告、记过、降职和解聘。
1、 处分方式
1) 警告处分
对于构成过失性违纪行为或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工作业绩不良的员工给予的指正,旨在给当事人提供一个立即改正错误的机会。人力资源中心记录在案,并可同时依据情节严重程度扣除1-10分作为经济处罚,由分店管理人员或人力资源中心在当月考核中扣除。
2) 记过处分
对于构成一般违纪行为或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工作业绩较差者,或警告处分累计达三次的员工给予的指正,由分店管理人员或人力资源中心记录在案并可同时处以扣分处罚,依据情节严重程度扣除10-50分作为经济处罚,由分店管理人员或人力资源中心在当月考核中扣除。对于恶意违纪、屡犯过错或情节严重者,在做出上述处分的同时或之后,还可以选择并处以不予加薪或不予晋级、晋升等处罚,因个人违纪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公司的全部损失。
3) 降职处分
对影响较恶劣的严重违纪行为或记过处分累计达两次的员工给予的处分。人力资源中心记录在案并对其实施降职降级降薪的处罚,因个人严重违纪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公司的全部损失,且公司保留追究其个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4) 解聘处分
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构成重大违纪行为或降职处分累计达两次的员工给予的处分。对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公司可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关系而无需提前三十日通知。因个人重大违纪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公司的全部损失,且公司保留追究其个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5) 连带责任
员工被处罚时,根据其直接上级领导管理责任大小,公司可对该员工的直接上级做出相应的处罚。
2、 处分程序
员工的直接上级、主管该部门的领导、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的部门负责人可对发现的违规行为提出处分建议,人力资源中心在采取违纪处分前应确认事实并准许该员工就有关事件进行解释。人力资源中心确定并下达处理办法后由员工的直接上级或相关部门负责人监督执行。
通常警告处分累计三次者将受到记过处分,记过处分累计二次者受到降职处分,降职处分累计二次者将终止聘用,但公司并非必须按上述顺序执行每一步骤,当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加快警告、记过、降职处分和终止聘用的步骤。员工因违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损失赔偿责任。
3、 违纪行为定义
过失性违纪行为
定义为过失性违纪行为的标准是违反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但对团队未产生明显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1) 无故迟到早退;
2) 代他人签到或者请他人代签到;
3) 不使用指定员工通道;
4) 上班时仪容仪表不符合规定的标准,在店堂内大声喧哗、吵闹、嬉戏;
5) 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或在客人可以看到和听到的地方作不雅的习惯动作;
6) 因自身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7) 营业时间打私人电话;
不按规定时间用餐或在规定的范围以外用餐;
9) 浪费饭菜,打员工餐不排队以及倒剩饭;
10) 使用客人专用设备用品,不爱护公物;
11) 私人用品随处放置,违反员工柜使用规定;
12) 违犯宿舍管理制度;
13) 不注意个人卫生、公共卫生和食品卫生;
14) 培训课旷课;
15) 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
16) 上班时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如看书报杂志,听收录机,干私活,随意串岗;
17) 其它未列事项,但违反规定的行为,经管理人员认定,给予警告。
一般违纪行为
定义为一般违纪行为的标准是违反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可能对他人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对其他员工有不良示范作用,但对公司尚未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1) 不经允许为顾客从外面购买食品来餐厅用餐;
2) 一个月内无故迟到早退三次以上或旷工一天;
3)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管理人员工作安排或故意顶撞上司;
4) 拉帮结派,煽风点火,破坏团结,阻挠领导行使职权;
5) 在服务中,饮用含酒精性饮料或是受酒精影响延误工作;
6) 不按操作规程使用餐厅各类设备,对店内造成经济损失;
7) 对公司同事或者顾客使用污语或威胁;
浪费原料,水电气,私拿私用公物,损坏公物;
9) 偷取、偷吃和私藏客人或餐厅的食物和私自送饭或安排亲友吃住;
10) 无病装病,骗取假条或编造虚假理由请事假;
11) 不尊重顾客,导致客人不满意;
12) 因管理人员督导不力而造成员工过失,或管理人员未履行工作职责者,管理人员记过失;
13) 缺乏团队协作精神或敬业精神,不能听取别人意见我行我素,影响相关部门运作;
14)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以致影响公司权益的;
严重违纪行为
定义为严重违纪行为的标准是违0大破坏范围或其他负面影响,但经济损失或其他可能的损失能够控制在有限的范围内(经济损失数额不超过3000元),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1) 向他人透露个人薪资情况,或以各种方式询问、获取他人薪资情况;
2) 未经授权私自操作计算机设备;
3) 私配库房、宿舍等公共场所钥匙;
4) 因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重大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或设备损坏;
5) 用非法手段徇私舞弊,虚报费用或私自挪用店内财物,中饱私襄;
6) 参与打牌、赌博,煽动或参加打架闹事;
7) 和客人争吵或当客人面吵架骂人等有损酒店声誉的行为;
管理人员假公济私,以权谋私,公报私仇;
9) 未经许可在工作时间处理个人事务,怠慢工作;
10) 遇到影响或损害公司利益的事件,知情不报,故意规避者;
11) 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12) 管理人员未尽工作监督义务,导致部门员工发生工作失误或过失,情节较轻的;
13) 丢失公司重要文件、资料者 (责任人不清时,由主管承担);
14) 藐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宣扬自身不良情绪并造成后果者;
15) 受治安拘留或发生民事纠纷经查确有违法行为者;
重大违纪行为
定义为重大违纪行为的标准是严重破坏公司规章制度、职业道德缺失或违反法纪,可能或已经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经济损失数额超过3000元);严重损害企业声誉或品牌形象,经济损失无法估量;在企业内造成极恶劣影响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1) 向他人透露个人薪资情况,或以各种方式询问、获取他人薪资情况,造成较坏影响的;
2) 因管理疏漏导致餐厅经营中断,造成客户流失和经济损失;
3) 餐厅面临危机时,临阵脱逃;
4) 见灾不救而酿成大祸;
5) 未经授权私自操作计算机设备,造成数据丢失或硬件损坏的;
6) 蓄意破坏、损失机器设备,故意损坏消防设备;
7) 不服从领导擅自行动,使公司在经济上或声誉上遭到严重损失;
对于寻衅滋事和集体旷工的主要组织与策划者,给予行政开除和扣发当月所有工资奖金的处分,并追究其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全部法律责任。
9) 故意捏造谣言损坏公司的财产和声誉;
10) 擅自向外界透露或提供本店的内部资料、信息;
11) 伪造、冒用个人证明文件或谎报个人资料;
12) 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誉;
13) 向顾客索取小费或其它报酬;
14) 患有传染性疾病而故意隐瞒不告知者;
15) 有吸食毒品恶习或参加不法分子组织等违法行为;
16) 道德品质败坏,偷窃骗取客人、同事、酒店的财物;
17) 殴打他人或互相打架,和客人打架,吵架,严重损害公司声誉;
18) 在餐厅内威胁、恐吓或辱骂他人,斗殴、煽动斗殴或试图造成他人身体伤害;
19) 员工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或者累计旷工3次以及累计旷工3天以上;
20) 违反公司和所在门店、部门关于保护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知识产权及各种资料的规定;
21) 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22) 在未经授权情况下,不得向外人披露红蕃茄的专有信息;
23) 参加非法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24) 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25) 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26) 损公肥私、泄露公司机密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害者;
27) 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28) 管理人员未尽工作监督义务,导致部门员工发生重大工作失误或过失,致公司蒙受经济损失的。
29) 在执行公务或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者。
30) 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
31) 偷盗、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属实者。
32) 触犯国家任何刑事罪案;
适用对象:分店员工
生效日期:2008-01-01
奖惩制度
一、 奖励
公司对改进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有突出贡献,或者在餐厅日常的工作中,创造出优异成绩者将进行奖励。奖励条款包括:表扬、嘉奖、奖励、计功和计大功。
1、 表扬:员工具备下列行为之一者,在例会上公开给予口头表扬:
①能出色完成某一项具体工作,表现优异者;
②工作不断进步,积极进取者;
③对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者;
④能自觉遵守各项制度者;
⑤能随时为酒店着想、厉行节约者;
⑥助人为乐,堪为表率者;
⑦协作精神强、团结同事者。
2、 嘉奖:员工做到如下事项之一者,给予嘉奖加分1~3分:
①全月全勤,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工作效率高,努力钻研业务技术,技术不断提高;
②爱护公物,有显著效果者;
③精打细算,厉行节约,控制成本成绩显著者;
④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卓有成效者;
⑤调解较大纠纷而息事宁人或劝同事遵纪守法,堪为表率者;
⑥团结友爱,互助协作,团队精神强,堪为表率者;
⑦拾金不昧,价值百元以上者。
3、 奖励
①员工征文:征文被评选收录到指定内部刊物上,按照被评选上的等级奖励不同的奖金。
②文艺活动:每年在十一/中秋晚会、春节联欢晚会上表演的节目获得优秀奖,公司将给予现金奖励。
③运动会:公司每年五一期间举行运动会,在运动会上取得团体项目或单项名次时,公司给予现金奖励。
④优秀员工奖:公司每月按照各员工的岗位职责进行考核,年终进行评比,被评为优秀员工者,将受到公司的荣誉及物质奖励。
⑤员工招聘:除人力资源中心以外的员工介绍人员到分店工作,公司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参照《员工招聘奖励补充条款》。
4、 计功
员工具备如下行为之一,给予记功一次,并给予3分以上不等的加分:
①工作中自觉***,技术精进,在本岗位创造优异成绩者;
②全年从未迟到、早退及请假而工作勤奋者;
③积极钻研技术,从事技术革新,创新产品,改革设备卓有成效者;
④优质服务,全月无事故并受到顾客表扬5次以上,为酒店创造良好的声誉者;
⑤及时检举或制止员工舞弊,盗窃行为,因而减少或防止酒店损失者;
⑥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5、 计大功
员工具备如下行为之一,给予记大功一次,并给予10分以上不等的加分:
①遇有重大事故或灾害时,为保护餐厅财产和顾客生命安全见义勇为积极出力者;
②当餐厅面临重大困难时,勇挑重担者;
③为餐厅的经营管理及发展出谋划策,卓有成效,使酒店生意兴隆,得以迅速发展者;
④其它方面对酒店有重大贡献者。
二、 处罚
员工若因个人过错、失误或管理不善导致公司经营损失、财产损失、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隐患或损失,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惩罚,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处罚方式包括:警告、记过、降职和解聘。
1、 处分方式
1) 警告处分
对于构成过失性违纪行为或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工作业绩不良的员工给予的指正,旨在给当事人提供一个立即改正错误的机会。人力资源中心记录在案,并可同时依据情节严重程度扣除1-10分作为经济处罚,由分店管理人员或人力资源中心在当月考核中扣除。
2) 记过处分
对于构成一般违纪行为或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工作业绩较差者,或警告处分累计达三次的员工给予的指正,由分店管理人员或人力资源中心记录在案并可同时处以扣分处罚,依据情节严重程度扣除10-50分作为经济处罚,由分店管理人员或人力资源中心在当月考核中扣除。对于恶意违纪、屡犯过错或情节严重者,在做出上述处分的同时或之后,还可以选择并处以不予加薪或不予晋级、晋升等处罚,因个人违纪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公司的全部损失。
3) 降职处分
对影响较恶劣的严重违纪行为或记过处分累计达两次的员工给予的处分。人力资源中心记录在案并对其实施降职降级降薪的处罚,因个人严重违纪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公司的全部损失,且公司保留追究其个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4) 解聘处分
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构成重大违纪行为或降职处分累计达两次的员工给予的处分。对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公司可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关系而无需提前三十日通知。因个人重大违纪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公司的全部损失,且公司保留追究其个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5) 连带责任
员工被处罚时,根据其直接上级领导管理责任大小,公司可对该员工的直接上级做出相应的处罚。
2、 处分程序
员工的直接上级、主管该部门的领导、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的部门负责人可对发现的违规行为提出处分建议,人力资源中心在采取违纪处分前应确认事实并准许该员工就有关事件进行解释。人力资源中心确定并下达处理办法后由员工的直接上级或相关部门负责人监督执行。
通常警告处分累计三次者将受到记过处分,记过处分累计二次者受到降职处分,降职处分累计二次者将终止聘用,但公司并非必须按上述顺序执行每一步骤,当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加快警告、记过、降职处分和终止聘用的步骤。员工因违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损失赔偿责任。
3、 违纪行为定义
过失性违纪行为
定义为过失性违纪行为的标准是违反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但对团队未产生明显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1) 无故迟到早退;
2) 代他人签到或者请他人代签到;
3) 不使用指定员工通道;
4) 上班时仪容仪表不符合规定的标准,在店堂内大声喧哗、吵闹、嬉戏;
5) 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或在客人可以看到和听到的地方作不雅的习惯动作;
6) 因自身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7) 营业时间打私人电话;
不按规定时间用餐或在规定的范围以外用餐;
9) 浪费饭菜,打员工餐不排队以及倒剩饭;
10) 使用客人专用设备用品,不爱护公物;
11) 私人用品随处放置,违反员工柜使用规定;
12) 违犯宿舍管理制度;
13) 不注意个人卫生、公共卫生和食品卫生;
14) 培训课旷课;
15) 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
16) 上班时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如看书报杂志,听收录机,干私活,随意串岗;
17) 其它未列事项,但违反规定的行为,经管理人员认定,给予警告。
一般违纪行为
定义为一般违纪行为的标准是违反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可能对他人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对其他员工有不良示范作用,但对公司尚未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1) 不经允许为顾客从外面购买食品来餐厅用餐;
2) 一个月内无故迟到早退三次以上或旷工一天;
3)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管理人员工作安排或故意顶撞上司;
4) 拉帮结派,煽风点火,破坏团结,阻挠领导行使职权;
5) 在服务中,饮用含酒精性饮料或是受酒精影响延误工作;
6) 不按操作规程使用餐厅各类设备,对店内造成经济损失;
7) 对公司同事或者顾客使用污语或威胁;
浪费原料,水电气,私拿私用公物,损坏公物;
9) 偷取、偷吃和私藏客人或餐厅的食物和私自送饭或安排亲友吃住;
10) 无病装病,骗取假条或编造虚假理由请事假;
11) 不尊重顾客,导致客人不满意;
12) 因管理人员督导不力而造成员工过失,或管理人员未履行工作职责者,管理人员记过失;
13) 缺乏团队协作精神或敬业精神,不能听取别人意见我行我素,影响相关部门运作;
14)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以致影响公司权益的;
严重违纪行为
定义为严重违纪行为的标准是违0大破坏范围或其他负面影响,但经济损失或其他可能的损失能够控制在有限的范围内(经济损失数额不超过3000元),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1) 向他人透露个人薪资情况,或以各种方式询问、获取他人薪资情况;
2) 未经授权私自操作计算机设备;
3) 私配库房、宿舍等公共场所钥匙;
4) 因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重大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或设备损坏;
5) 用非法手段徇私舞弊,虚报费用或私自挪用店内财物,中饱私襄;
6) 参与打牌、赌博,煽动或参加打架闹事;
7) 和客人争吵或当客人面吵架骂人等有损酒店声誉的行为;
管理人员假公济私,以权谋私,公报私仇;
9) 未经许可在工作时间处理个人事务,怠慢工作;
10) 遇到影响或损害公司利益的事件,知情不报,故意规避者;
11) 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12) 管理人员未尽工作监督义务,导致部门员工发生工作失误或过失,情节较轻的;
13) 丢失公司重要文件、资料者 (责任人不清时,由主管承担);
14) 藐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宣扬自身不良情绪并造成后果者;
15) 受治安拘留或发生民事纠纷经查确有违法行为者;
重大违纪行为
定义为重大违纪行为的标准是严重破坏公司规章制度、职业道德缺失或违反法纪,可能或已经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经济损失数额超过3000元);严重损害企业声誉或品牌形象,经济损失无法估量;在企业内造成极恶劣影响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1) 向他人透露个人薪资情况,或以各种方式询问、获取他人薪资情况,造成较坏影响的;
2) 因管理疏漏导致餐厅经营中断,造成客户流失和经济损失;
3) 餐厅面临危机时,临阵脱逃;
4) 见灾不救而酿成大祸;
5) 未经授权私自操作计算机设备,造成数据丢失或硬件损坏的;
6) 蓄意破坏、损失机器设备,故意损坏消防设备;
7) 不服从领导擅自行动,使公司在经济上或声誉上遭到严重损失;
对于寻衅滋事和集体旷工的主要组织与策划者,给予行政开除和扣发当月所有工资奖金的处分,并追究其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全部法律责任。
9) 故意捏造谣言损坏公司的财产和声誉;
10) 擅自向外界透露或提供本店的内部资料、信息;
11) 伪造、冒用个人证明文件或谎报个人资料;
12) 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誉;
13) 向顾客索取小费或其它报酬;
14) 患有传染性疾病而故意隐瞒不告知者;
15) 有吸食毒品恶习或参加不法分子组织等违法行为;
16) 道德品质败坏,偷窃骗取客人、同事、酒店的财物;
17) 殴打他人或互相打架,和客人打架,吵架,严重损害公司声誉;
18) 在餐厅内威胁、恐吓或辱骂他人,斗殴、煽动斗殴或试图造成他人身体伤害;
19) 员工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或者累计旷工3次以及累计旷工3天以上;
20) 违反公司和所在门店、部门关于保护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知识产权及各种资料的规定;
21) 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22) 在未经授权情况下,不得向外人披露红蕃茄的专有信息;
23) 参加非法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24) 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25) 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26) 损公肥私、泄露公司机密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害者;
27) 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28) 管理人员未尽工作监督义务,导致部门员工发生重大工作失误或过失,致公司蒙受经济损失的。
29) 在执行公务或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者。
30) 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
31) 偷盗、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属实者。
32) 触犯国家任何刑事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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